近日,市审计局印发《2022年宝鸡市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内审机构或履行内审职责的内设机构,在科学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的基础上,年内开展以下审计项目:一是开展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自查;二是开展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四是扎实做好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
《意见》对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问题、加强与市审计局的协调联动、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拓展内部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