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麟游县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提高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质效。
一是摸清财政家底,突出审计重点。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相关业情况,在摸清财政家底的同时,修改完善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内容。
二是注重预算编制,审查缺项漏项。查阅预算编制资料和会计账簿,审查上年预算结转、结余等是否全部编入年度预算,各项预算收入支出编制是否真实、完整、合规。揭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全面等问题。
三是聚焦预算执行,审查资金绩效。抓住被审计单位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沿着资金运动轨迹,查清资金最终去向,关注资金使用绩效。选择重点资金,延伸调查最终使用单位,揭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四是紧盯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审查被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和执行情况。揭示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预算执行不严密、违反程序、越权审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