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831/2023-00006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3-05-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省审计工作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紧扣全市“一四五十”战略和市委“十项重点任务”和开展“三个年”活动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围绕财政、货币、产业等5大政策取向,突出纲举目张的重大问题,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经济运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计项目安排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工作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精准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扣深化重要领域改革、紧扣政府债务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扣增进民生福祉、紧扣规范权力运行,科学安排审计项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坚持立足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恪守权力边界,坚持需要与可能、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以促进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为目标,以“政治一政策一项目一资金”为主线,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审计工作全市“一盘棋”,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署定、省定、市定审计项目,上下贯通,同向发力。坚持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 “一审多果” “一果多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以推动基层“三保”、营商环境、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等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促进政令畅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执行、重大改革任务完成、重点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风险防范、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政策审计科牵头负责,各县(区)审计机关参与,审计内容按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实施,12月底前完成。
2.2023年度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跟踪审计调查(省定)
围绕全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紧盯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以保障中省市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安排部署落地见效,强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存在的突出矛盾、潜在风险和各类专项资金投入、管理、使用绩效、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政策审计科牵头负责,市重大项目审计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区)审计机关参与共同实施,12月底前完成。
3.全市基层“三保”专项审计(省定)
围绕中共中央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以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为目标,重点关注“三保”政策安排落实、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及重点人群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以前年度查处问题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政策审计科负责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参与共同实施,10月底前完成。
4.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以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涉企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相关部门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及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政策审计科负责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参与,12月底前完成。
5.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署定)
围绕贯彻落实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要求,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以促进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党政机关、重要行业领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和资金绩效、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财政监督检查科负责对本辖区进行审计,4月中旬前完成。
6.2022年度审计和其他督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省定)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强化审计整改落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目标,重点关注各级审计委员会领导交办事项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审计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协作、审计结果运用、相关改革长效机制推进等情况。
市审计局财政监督检查科负责牵头组织,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推动实施,市局各业务科室及各县(区)审计机关共同参与,12月底前完成。
7.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省定)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揭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落实和执行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提升监督检查管理水平,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对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标准、抽查检验等监督管理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及效益、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牵头组织,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部门(单位)开展审计调查,并指导、检查各县(区)开展工作;各县(区)审计机关负责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部门(单位)的审计调查,10月底前完成。
8.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署定)
围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以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夯实脱贫基础为目标,重点关注东西部劳务协作、苏陕协作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种业振兴行动推进、农村保险政策落实等涉农领域专项资金和就业产业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公益性岗位管理分配、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绩效、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负责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进行审计,8月20日前完成。
9.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围绕国家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以促进落实养老体系建设工作为目标,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经营管理、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共同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二)财政审计
10.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要求,以促进全面准确贯彻落实部门职责,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执行时效性和规范性、决算草案和财务报告编制真实性和完整性、财政投资分配、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和绩效、债务风险管控及债务化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开展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1个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2个部门实施自查和抽查,并通过财政数据审计分析系统核查2022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该项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统筹实施,6月15日前完成。各县(区)审计机关负责安排本级审计工作。
11.财政收支审计
围绕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以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维护预算公开透明和合理执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积极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支真实性和合规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决算草案和财务报告编报、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基层“三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对扶风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收支进行审计,12月底前完成。
12.2022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围绕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揭示问题、提高绩效为目标,深入揭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完整,促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牵头组织并对市财政局进行审计,根据资产管理台账分析延伸有关单位;各业务科室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统筹实施,6月15日前完成。各县(区)审计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
1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促进干事担当,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国有资产管理、民生保障和改善、债务风险管控及债务化解、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商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同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对市文物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21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区)审计机关按照同级组织部门意见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参与开展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交叉审计。该项审计与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统筹实施,12月10日前完成。
1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对市马头滩林业局、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情况(含砂石资源管理)进行审计。各县(区)审计机关商同级组织等部门安排不少于2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该项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实施,12月底前完成。
(四)企业审计
15.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使命任务,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企业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控、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债务风险、金融风险、恶意拖欠逃废债务以及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对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审计,各县(区)审计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审计,12月底前完成。
(五)金融审计
16.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重要精神,以促进金融机构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经营、完善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推进金融领域服务创新、深化改革为目标,强化对担保公司资金投向的穿透审计,重点关注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规模和业务覆盖面、资产质量真实性、业务经营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对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资产负债损益开展审计,12月底前完成。
(六)民生审计
17.义务教育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署定)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要求,以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为目标,重点关注中、省、市义务教育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义务教育中小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采购、资产管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牵头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共同实施,11月15日前完成。
18.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围绕中央提出的“稳就业”等六个稳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8〕39号)等有关要求,以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促进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牵头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共同实施,11月20日前完成。
19.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省定)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黄河流域自然修复,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以促进各地各单位立足于全流域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治理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重点关注水环境保护与水资源管理,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及运维,工业污染水环境,农村面源污染水环境,河道管理,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检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负责组织,相关县(区)审计机关参与实施,12月底前完成。
(七)投资项目审计
20.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中的重大建设项目和2023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举措、重要工作,以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立项审批、概预算执行、年度投资计划完成、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建设管理、征地拆迁、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二科负责,对G342蒲村至马家镇公路建设、高新永清景秀棚户区改造、市新冠肺炎方舱医院等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各县(区)审计机关根据辖区情况对财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政府重点项目开展审计,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审计监督,宏观政策实施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来,牢牢把握审计监督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工作,确保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深化研究型审计,提升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提出的关于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的部署要求,把研究贯彻到审计全过程各环节,以研究引领思路提升、业务提升、成果提升,促进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效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审前要加强项目谋划,围绕审计项目深入开展研究,做实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强化对审计实施、审计问题、审计建议的研究,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审后要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后续审计立项和组织实施更加精准,持续提高质效。
(三)坚持推进审计整改,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各项审计重要内容,压实审计整改责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坚持廉洁文明审计,严守纪律要求。市县(区)审计机关和参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要严格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