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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印发《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渭滨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6:1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内审工作新要求,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内生免疫力”作用,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近期,经渭滨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结合区域实际,从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四个方面,以“建立三个协同机制为抓手,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建立审计项目实施协同机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在项目审计实施中要加强融合协作,择机开展协同审计,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

二是建立审计成果利用协同机制。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时,可以在评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督促整改。

三是建立内部审计资料报送备案机制。内部审计机构要定期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审计机关要加大对报送资料的分析和研究力度,将其结果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