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831F/2025-00003 |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25-02-27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审计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无 |
根据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宝鸡市审计局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如下:
一、开展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决策、目标完成、监督责任、相关资金征管用、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审计。
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三、完成跟踪检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宝鸡市审计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