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6号审计公告:宝鸡市审计局关于全市红十字会2013年芦山地震救灾捐赠资金收支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第二次)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宝鸡市红十字会的申请,我局于2013年7月8日第二次对全市红十字会2013年4月20日至6月30日芦山地震救灾捐赠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特大地震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市红十字会4月20日早上九点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安排人员值班,并通过电视、广播、宝鸡日报及市红十字会网站等途径呼吁全市社会爱心人士、企业为灾区捐款为灾区捐款。灾情牵动着我市干部群众的心,全市爱心人士纷纷解囊献爱心,从 2013年4月20日至6月30日我市红十字系统共收到四川芦山地震捐赠资金573707.2元。
本次审计,审计组审核了红十字会4月20日至6月30日的银行进帐单、银行对账单、现金缴款单、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捐款明细表、中国红十字会四川芦山地震捐赠资金汇缴明细表等资料,会计核算比较规范。
二、芦山地震救灾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一)芦山地震救灾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2013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市红十字会系统共收到四川芦山地震捐赠资金573707.2元,其中:
1、市红十字会收到捐款331627.7元。
2、收到县区红十字会捐款242079.5元,其中:金台区109744.5元,凤翔县97321.8元,麟游县23790元,千阳县5283元,岐山县1490.2元,陈仓区4450元。
(二)芦山地震救灾捐赠资金上划情况
截至6月30日捐赠资金573707.2元已全额上划省红十字会。
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